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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业结构与WTO的要求[转帖] [打印本页]

作者: 99464038    时间: 2002-12-12 11:32     标题: 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业结构与WTO的要求[转帖]

 行业结构问题严重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建筑业得到了迅猛发展。1980年,建筑业从 业人员为1044.1万人,国有企业机械设备净值为125.7亿元,年完成 总产值767亿元,施工面积27538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3809万平方米。 1999年,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3300万,机械设备净值为1040.7亿元, 年完成总产值10062亿元,施工面积137593.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 65682.6万平方米。  
  
  虽然建筑业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行业总体平均水平提高不多。 从人员结构看,整体素质提高不大,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建筑业 初中以下人员所占比例为80%,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为76%。低文 化程度人员仍占到四分之三以上,大专学历以上人员只有4%。动力装 备率80年为4.0千瓦/人,98年仅升到4,3千瓦/人。人均竣工面积 1980年为26.4平方米,1998年为32.4平方米。  
  
  企业组织结构形式没有大的变化,多数企业组织结构形式趋同。 虽然企业组织结构调整进行了十多年,但智力密集型的管理型企业仍 然很少,原有大中型企业劳务力量没有分离出去,总体上仍是劳动密 集型企业。大量新成立的乡镇企业走的还是以人数取胜的劳动密集型 企业的路子,很多企业是靠全县、全市企业联合形成的规模获得的高 资质,管理水平未见提高,本质上也不占有专有技术或核心技术。结 果是企业结构趋同,技术水平趋同,只得在同一层次展开竞争,形成 全行业的过度竞争形势。  
  
  出现上述状况的原因是缺乏行业组织的统筹规划和安排落实。虽 然提出了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劳动密集型的行业三个层次的设 想,但是有目标没有规划,有设想没有措施,大多数企业只能去争取 施工承包企业的地位和资质。  
  
  因此,需要研究行业组织结构构成,制定行业组织政策,通过建 筑业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根据市场需要去引领企业组织结构调整, 从而达到行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和优化。  
  
  建筑业应适度垄断  
  
  行业组织结构是指行业内各类企业的构成、协作方式、企业与企 业间的垄断或竞争关系的框架等,涉及企业规模结构、组织关系、进 入与退出、技术进步等问题。行业组织政策的作用是为调整行业组织 结构而制定的指导性政策,以促进企业调整组织结构,促使企业组织 向更高的组织层次跃升,并推动行业组织结构的进一步变化和优化。  
  
  进行行业组织结构调整、推行行业组织政策的目标就是要造就行 业的有效竞争,能否实现有效竞争是行业组织优化的标准。  
  
  非有效竞争有多种表现形式,过度竞争是其中之一。过度竞争一 般发生在集中度较低的产业中。建筑业是行业集中度很低的行业,日 本各产业的产业集中度CR8均在60%以上,美国汽车业高达97%,我国 建筑业只有4.5%。产业集中度过低,一方面极难达成规模经济效应, 另一方面造成大量企业为同一工程过度竞争。过度竞争阻碍价格机制 的正常作用,导致企业利润率过低,造成无效工作和隐形失业增加。 美国经济学家威廉・谢菲尔德对美国产业中企业的市场份额与利润率 进行回归分析,证明了集中度与利润率的正相关关系,即市场份额增 长l0个百分点,利润率可以提高2-3个百分点。很显然,相反的结果 是利润率下降,这在我国建筑业中有充分的体现。  
  
  过度竞争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能力的过剩和产品的无差别化。众 多企业以相同的组织形式、相近的管理方式、相似的生产水平开展竞 争,过度竞争就是必然结束。  
  
  解决过度竞争问题,一是进行行业组织结构调整,二是进行产品 (生产)结构调整,即形成差别化生产。组织结构调整与产品(生产) 结构调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建筑业产品(生产)结构调整,必然 带来行业组织结构调整,行业组织结构调整必然推动产品(生产)结 构变化。  
  
  从组织结构调整看,当生产社会化达到更高程度以后,垄断是一 种高层次的资本社会化,可以说是一种不同企业之间协调、联合的产 物。垄断是科技革命基础上资本与生产集中发展的必然结果。  
  
  就垄断结构而言,从理论上可分为完全垄断、寡头垄断、垄断竞 争等几种类型。垄断竞争使竞争以新的形式发挥作用:包括垄断组织 之间的竞争、垄断和非垄断组织之间的竞争、垄断组织内部的竞争等 等。垄断组织之间在合作的同时,也在价格、质量、品牌、售后服务 等方面展开有威慑力竞争,并使垄断组织不得不进行研究开发,推动 技术进步。垄断与非垄断组织之间,由于新技术革命在促进生产集中 化、大型化的同时,也造成某些产品、部件生产的分散化与小型化, 并日趋专门化和社会化,这为大量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创造了条件。 虽然垄断组织占据优势地位,但自然进入壁垒不可能高到阻止中小企 业进入的程度,生产和流通领域总有大量的空隙供中小企业生存、发 展。  
  
  适度垄断可以增强大企业实力,保护、促进企业进行研究、开发 和推动技术进步。因此,形成超越垄断和过度竞争的有效产业组织, 可以使一个产业及企业获得规模经济与竞争活性的双赢效果。  
  
  战后日本、韩国从本国产业相对分散、国际竞争力不强的实际出 发,重点发展的产业部门实施了面向国际市场,官民一体的大公司、 大集团战略。政府产业组织政策主要是抑制过度竞争,而不是或很少 实施反垄断。这样,日本主要产业部门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占据统治地 位,实现规模经济。又由于适宜的大中小企业关系及对垄断的制约, 主要产业部门中企业的竞争十分激烈。这种产业组织调整适应了当时 的市场规模,提高了主要产业的规模经济水平、技术进步速率、产出 绩效和国际竞争力,使日本持续了近20年的两位数增长。日本成为仅 次于美国的最发达国家,韩国在金融危机前也步入发达国家行列。这 种有协调的竞争极大地促进了日本、韩国产业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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