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热爱结构设计这份工作设计师该如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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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mega01
时间:
2009-10-31 18:19
标题:
热爱结构设计这份工作设计师该如何保护自己?
我在南京一家公司从事结构设计工作
现在遇到这样的情况:
下面是南京XX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给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XX同志:
因你在我公司工作期间,违反公司以下纪律:
1、 在做设计中违反强制性规范,不按领导要求更改:
答:本人每次设计出图前,图纸交由结构专业总负责人(XXX)检查并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后,他才允许我正式出施工图,否则他根本不会同意本人正式出图,故不存在不按领导要求修改的情况。
2、事先答应领导准点到达甲方工地提供专业服务,但是甲方一直未能联系到XX本人,打手机也关机,甲方向我公司提出违约赔偿。
答:1、领导(XXX)曾通知本人周六下午14:00先到达单位,然后一起去甲方讨论关于“XXXX七号地块(XXXX湾)27#楼”一些设计中的问题,本人当天下午因堵车,手机一直开机,期间接到本单位领导(XXX)两个未接电话,因为公交太吵没听见,我14:20左右到达单位,之后发现通知我的领导(XXX)整个下午还在单位,也没有和我提到去甲方讨论图纸问题的事情。2、“XXX华”项目1、2号楼在收到图纸审查意见后,本人在回复意见时产生疑惑,和领导(XXX)沟通,领导建议本人带着问题和甲方一起去江宁区建设局找审图办的工作人员沟通,当天下午前往江宁区建设局审图办后发现审图工作人员不在,便要了手机号码,第二天我按领导要求打电话联系审图工作人员,解决了疑问。除此情况外,领导从未通知本人准点达到其他项目的工地提供专业服务,领导从未告诉本人甲方的联系方式,本人也从未接到甲方要求提供相关专业服务的电话。
3、其在公司***上,发布污辱、威胁领导的话。
答:领导(XXX)曾对单独本人说“不管你家住的是否远,晚上回去有没有车坐,加班没有加班工资,你不给我加班就是不想干了,我找外面单位人干,你前面工作全是白干,最后让你一分钱也拿不到,项目做完我就让你滚蛋…….”之类的话,本人当时觉得工作压力很大,同时感到自尊和人格受到极大的污辱,气愤之下,在公司***上写了“老婆怀孕,还不积德,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这一句话。随后,XX(XXX妻子)把我单独喊道她办公室,指责我,并污辱我是“神经病”,扬言可以在工作安排上刁难本人,然后记入本人档案等等,通过本人向她解释,她接受本人对其赔礼道歉,并要求本人继续完成所安排的任务。第二天领导(XXX)也表示理解我工作压力大,情绪不稳定的表现,同时希望本人克服情绪,完成所安排的任务。
4、在公开场合,对领导进行辱骂。
答:本人有时在工作室内,因设计工作中的具体设计问题与领导辩论,曾在领导(XXX)诋毁本人,侮辱本人没资格与其讨论设计问题等情况下,与领导(XXX)就设计中问题进行比较激烈的辩论,但从未用粗野或恶毒的话侮辱领导。
5、多次在公司卫生间砸龙头、墙、对公司财物造成损失。
答:1、奥体科技中心XXXX房间卫生间龙头经常关不上水,本人只是使用时用手敲打过水龙头,但后来进入卫生间后,发现龙头已经损坏。2、本人精神正常,不可能发生砸墙的行为。
6、其拒不向公司提供图纸成果,以此威胁领导。
答:本人每次设计任务完成后,当公司要求提供图纸成果时,本人都在工作时立刻提供了其要求的相关资料。如果有部分资料未提供,均属于其未要求或通知本人提供。
7、故意删除其他同事巴城项目施工图纸,同事不得不重新画图赶交图纸,已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答:本人印象很深的记得:在XXX城项目二期设计中,发现同事正在电脑中直接套用本人一期图纸,疑惑的询问同事如何会有我的电脑中施工图纸,后来很奇怪的发现自己图纸已被删除,于是设置了密码,但一直没往心里去,本人很不解——“本人自己图纸被删已经记不清哪天,她为何记得如此清楚并且捏造我删除别人图纸的事实?”
8、把公司资料从电脑中删除,私自带回家,以此要挟领导。
答:本人在“XXXX七号地块(XXXX湾)”设计工作时,因领导(XXX)要求本人在国庆期间如果不能每天来单位,必须在家中加班完成设计,故本人没有怨言的按照领导要求将资料带回家中,以便国庆期间加班设计。领导和本人商量,如果资料放在单位不放心,下班前可以删除,用U盘拷回家中,但千万不能丢失!10月29日,领导(XX)要求本人拷出电脑中工作资料,然后结算奖金,同时解除劳动关系。本人仅仅提出“能否告诉我奖金如何计算”这样一个问题,领导(XX)立刻态度凶狠的反复漫骂本人“神经病,给我滚,一分钱不会给你….”等极端伤害人格尊严的话,并让别人将本人工作使用的电脑搬走,同时把本人强行推出门外,而当时本人的“XXXX七号地块(XXXX湾)”全部资料还没来得及从U盘拷入工作使用电脑中;领导当时要求保存的资料目前还在我的U盘,并没有删除!
根据XX同志的上述情况,已经严重违反公司员工守则第一条第七款终止劳动合同条款(我曾向XXX索要员工守则,他含糊其词,说不能给我看,我说不能公开么?他回答:“你去投诉就是啊......”)和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二三款,经公司研究决定,即日起其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保留追究其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权力。
情况就是这样
我该如何维护作为劳动者的尊严和权益?
任凭他们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么?
作者:
colt
时间:
2009-11-9 11:54
提高自身的专业修养,和为人处事的策略!
作者:
omega01
时间:
2009-11-19 12:22
colt兄这句话,小弟不赞同!
对结构师的要求本来就不应该过分全面!我们拿出来的是图纸
偏重技术、钻研计算理论的设计规范,和甲方沟通能力稍弱
本身不是结构师的错
不能拿建筑方案师的要求来衡量结构师
作者:
colt
时间:
2009-11-19 16:53
专业修养,是与同仁打交道的一个准则:求同存异,同是安全,可靠方案。异是,个人的认识和建议。您应该是一位在校成绩比较好的学生,性格比较内向,喜爱的结构的同志。
意见不一致的时候,如果很巧妙化解,我想该能力比设计一个大楼要强得多。
专业人员,有时候不妨幽默一下,不要脸上都是计算方程式,即使方程式,也要简单一些,比如1+1为什么是3?
作者:
okok
时间:
2009-11-26 11:31
上面的内容应书面回复单位,最好用快递的方式以便留下记录。快递单有“内件品名”一栏填写“答复xx年xx月xx日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需注意,对方通知书中没有明确的事件,回复中也不要明确具体的人和事。
另外别忘了附上自己的合理要求,比如合同规定的应得收入及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补偿。(我印象里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记得不是太清楚了。)
我觉得omega01兄可尝试走劳动仲裁的途径,劳动部门还是倾向于保护个体的权益。此前不宜在公开场合激化矛盾。最好的结果是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图总得交,钱总得给。
做事认真一些,如colt兄所言做人得糊涂一些。不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别顶真。
作者:
whoami
时间:
2009-12-25 19:50
如果上面所说属实,越早离开这样的单位越好!
冷眼向洋看世界。
作者:
omega01
时间:
2010-3-31 12:25
按照楼上兄弟的办法
仲裁已经作出终决:对方系非法接触劳动关系
但是当初和承诺的30%设计提成的奖金,仲裁无法支持
理由是我无法证明对方合同收费的具体金额(但是作为设计的员工是根本无法取证啊)
难道要其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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