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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实腹式钢柱插入式柱脚埋入深度可否减小 [打印本页]

作者: 安    时间: 2003-6-10 16:54     标题: 实腹式钢柱插入式柱脚埋入深度可否减小

实腹式钢柱插入式柱脚埋入深度,根据抗震规范(GB50011-2001,P110)要求不得小于钢柱截面高度的2倍,如果钢柱的截面很大,(有时可以达到1m以上),而且,不想做成靴梁形式,那么就会导致基础的埋深很大,基础做的很高,是否有方法,或者可靠依据,减小柱脚埋深呢?赵熙元编的《建筑钢结构设计手册》,p437中,给出的插入深度为1.5h,能否用来作为依据呢?
作者: lings191516    时间: 2003-12-30 00:04     标题: 回复: 实腹式钢柱插入式柱脚埋入深度可否减小

不得小于钢柱截面高度的2倍确实是抗震的需要,但门钢规范又说不考虑抗震,看来你要灵活机动了,降到1.2~1.5h应该可行;具体还可以做外包式柱脚和埋入式柱脚,如果你的柱截面确实大,改成双肢钢管格构柱就可以减少埋入深度;看你的情况柱脚做刚接的外包式很实用的,还可以避免柱脚受意外的车辆碰撞呢。
作者: wolf_sy    时间: 2003-12-30 08:06     标题: 回复: 实腹式钢柱插入式柱脚埋入深度可否减小

1米的截面高度,跨度或吊车重量肯定超过《门规》的范围了,只有不考虑抗震,才可以为1.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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