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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钢结构行业的发展及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chinasbc    时间: 2002-1-21 11:04     标题: 钢结构行业的发展及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建筑钢结构的发展
  建筑钢结构是近年来发展很快的一个行业,上海地区1985年建造的金沙江大酒店,是我国第一幢自己设计并使用国产H型钢材料制造和安装的高层钢结构建筑。这以后,高层钢结 构、轻钢厂房钢结构、塔桅钢结构、大型公共建筑的网架结构等,发展十分迅速。 据建设部有关部门统计,90年代以来建造的高层钢结构建筑有32幢,最高达420米。型钢结构的发展尤其迅速,每年总体增长近200万平方米,差不多相当于80年代前我国轻钢结构的全部建造工程量。网架结构工程总数已达8000多项,建筑面积约800万平方米,年增长量约50-60万平方米,压型钢板拱型结构工程的建筑总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年增长量约50-60万平方米。 据我们估算,全国建筑钢结构用钢量每年大约150-200万吨,上海大约在40万吨以上。
  
   二、发展建筑钢结构对钢材的需求
   钢结构建筑,对钢材的质量、品种、规格和功能有特定的要求。根据国际和国内有关建筑钢结构的技术标准,需求比较大的钢材有以下几种: 在材质要求上,国产Q235、Q345的普通碳素钢和低合金钢,日本产ss400和SM490钢,美国产A36、A572-Gr50钢等,为我国建筑钢结构所广泛采用。 在板材方面,宝钢的各类彩板、镀锌板、BHP的各类板材,在建筑钢结构方面使用广泛。建筑钢结构的立柱、箱形柱梁等;大量使用中厚板。特别是40mm以上的厚板,是长期来国内短缺的产品。 在各类型钢方面,H钢、薄型C型钢、T型钢、16锰桥钢以及工字钢、槽钢、角钢等,在钢结构建筑中也大量采用。特别是H钢,采用更加广泛,目前,全国每年的需求量在50万吨以上。  
  
  三、发展建筑钢结构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  
   1.应加大推广建筑钢结构的宣传力度  
   目前,钢结构行业的竞争非常激烈。这种竞争,不仅来自行业内各企业,更重要的还来自于钢结构与混凝土结构这两种建筑之间的竞争。 我国传统建筑都是采用混凝土结构或砌筑结构。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我国钢产量长时期处于低产量状况,建筑用钢不得不受到限制。目前,我国钢产量已跃居世界首位,发展建筑结构具备了必要的物质基础。但是,由于传统观念及其他诸种原因,我国建筑钢结构在整个建筑中所占的比例还很少。目前,工业发达国家之建筑业,都是钢的主要用户,基本建设用一般占钢产量的30%以上,而我国建筑用钢量只占钢产量的20%左右。此外,我国钢结构建筑在整个建筑中所占的比例也很少。日本等发达国家,钢结构建筑要占整个建筑的50%以上,而我国只占5%不到。
   据美国金属结构制造协会统计,美国金属建筑系统会员单位1997年的年销售额已达到25亿美元。如果根据典型的金属建筑系统约占整个建筑项目总成本的20%的比例计算,那么,1997年会员单位的销售折算成新建项目 金额即为124亿美元.这创下了金属建筑占整个低层非住宅建筑市场份额69%的记录。金属建筑系统的市场地位得以充分巩固,成为低层非住宅建筑的首选方案。 对于钢结构与混凝土建筑的造价问题,也要有个全面的认识。如果只考虑结构造价,纯钢结构约是混凝土结构造价的2倍左右,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约是混凝土结构造价的1.5倍左右。但考虑一个结构系统的优势,应考虑其综合效益。一个高层建筑工程的总投资,包括工程造价、动迁费用、征地费用等方面,工程造价只占工程总投资的50%。而工程造价又包括结构造价,装饰费用、设备费用等,结构造价只占工程造价的30%不到。而结构造价又分上部结构和基础造价,上部结构造价仅占基础造价的50%一70%。钢结构只是指工程的上部结构,在工程总投资中仅占10%不到。
   因此,高层建筑采用钢结构与采用混凝土结构间的差价所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将更小,一般不到工程总投资的4%。如果加上钢结构自重轻,节约基础造价;强度高,增加建筑有效使用面积;施工速度快, 缩短工期;抗震性能好(根据日本神户大地震资料,混凝土结构的房屋,大都倒塌,而钢结构房屋则没有大面积倒塌的。唐山地震中,钢结构厂房的柱头、钢屋架等基本没有倒)等优势,两种结构的综合经济效益基本持平,甚至采取钢结构具有更好的综合经济效益。 上述观点,应广泛宣传,让更多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政府有关人员和广大用户了解钢结构,推广使用钢结构。
  
   2、试点推广住宅钢结构应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90年代以来,建筑钢结构虽然发展很快,但在住宅领域基本上还是空白。全国每年要建造数千万平方米的住宅建筑,上海地区每年也有六、七百万,但基本上没有采用钢结构,只有少量钢结构小别墅。住宅领域,仍是混凝土或砖混结构的天下。如果钢结构在这个领域能够进入,并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广大用户所认可,那必将开辟一个新的天地。上海市建委领导在今年上半年曾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试点推广轻板、轻钢住宅建筑的问题。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标准、设计、材料、施工、试点、资金等,都需要配套。如果在多层、小高层住宅钢结构的试点和推广能走在前面,必将打开新的局面,对钢结构行业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3、重视与进口钢材在价格品种、规格和质量上的竞争 本行业的一些专家认为,我国是一个钢铁大国,但还不是钢铁强国。与国外钢材相比,国产钢材在价格、品种、规格和质量等方面,还缺乏竞争优势。例如轧制H型钢,是钢结构普遍采用的短缺钢材,现在马钢、鞍钢等厂投资了H型钢的生产流水线,设计年产量都在五六十万吨上下。但是,国产轧制H型钢与进口的相比,价格每吨要高出300-400元,质量上也不如进口的。同时,国产H型钢的规格也不全。国内目前生产的轧制H型钢,最大的在700mm以下,如需800mm以上的还须进口。据国内一家贸易公司统计,他们每年销售的H型钢,60%是进口的,40%是国产的,原因是国产H型钢在质量、价格、规格上还不能满足需要。在薄板方面,BHP的压型板,夹心板,在质量上明显优于国产,尽管价格偏高,但不少工程仍采用。在厚板方面,质量问题更多一些,突出的是抗拉和屈服强度偏低,化学 成份不均匀,可焊性差,常出现分层、丝裂、偏析等现象,有些工程因厚板质量不过关,造成质量问题,不得不另选材料。如果国产钢材在品种、规格、质量和价格等方面都有优势,那么,不仅在与进口钢材竞争上能取胜,而且在与传统混凝土结构建筑的竞争上能取胜。这是钢材生产企业面临的挑战,也是建筑钢结构行业发展的基本条件。
  
   4、发展钢结构在政策上要给予支持和倾斜。 我国钢年产量已达到1亿吨,完全称得上是一个"钢材大国"。但任何产品的发展,都有赖于适销对路。一方面要依靠企业自身的努力,另一方面也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扶持,这种政策扶持包括:在工程建设中大力推广国产钢材;在科研经费和项目审批上,对发展建结构给予支持;对于钢结构的住宅建设,在土地征用、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以降低建设成本;在建设发展规划方面,把钢结构技术的发展列入国家建筑技术发展规划等等。 当前,我国钢结构发展的形势很好。有专家预言,21世纪将是钢结构快速发展的时期。长期以来,由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一统天下的局面必将发生变化,钢结构以其自身的优越性,建筑中所占的比重必将越来越大。从事钢结构施工和钢材生产的企业前景广阔,大有用武之地。钢结构企业和钢材生产单位应立足国内,面向世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重要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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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nasbc    时间: 2002-1-21 11:05     标题: 回复: 钢结构行业的发展及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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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美国市场特点 明晰美国进口法规  
  
  美国消费品市场的特点  
  总的看来,美国消费品市场具有以下几大特点:  
  一是美国市场容量世界最大。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这是由其经济规模及人们收入水平所决定的。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强国,国内生产总值在世界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超过四分之一。消费需求在美国国内生产总值所占比重高达三分之二,美国每年的商品贸易进口总额超过11000亿美元。同样,美国被看作是世界上最为开放的市场之一,所以世界各国和地区都将进军美国市场作为自己开展对外贸易出口的首要目标。作为发达国家,美国的劳动生产成本相对较高,因此美国企业已经将劳动密集型的消费品生产线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国内市场所需要的日用消费品主要靠进口,从服装、鞋帽、玩具到小五金及日用家电等消费品进口需求量都很大。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拥有大量熟练工人和低廉的劳动力,中美在经济贸易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正是这种互补互利的条件促使两国贸易额持续大幅增长。  
  二是美国消费品市场多样化,接纳性强。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人口来自不同的种族和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有着不同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这种人口结构的多元化决定了美国消费品市场的多样化。此外,由于美国贫富差别较大,高中低收入阶层构成了不同层次的消费群体和不同层面的特定市场,而且都是相当可观的消费群体,所以对世界各地不同档次的产品均有极大的需求。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美国中等收入人数的增加,美国中等收入阶层如今已经成为消费品市场的主体,是工商企业追逐的主要对象。由于来自世界各地的各种档次产品在美国均有需求,因而美国消费品市场具有很强的接纳性。如今,美国商店里销售的服装不仅有法国、意大利等发达国家生产的高档服装,也有中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土耳其等国生产的中低档服装。目前中国生产的服装已经在一些中高档服装店销售,价格水平已经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生产的同类产品。在美国电子消费品市场,许多电视机、数码相机、音响等也都是中国制造。不过,这些中国生产的服装和电器大都是挂着世界主要名牌公司的牌子,只是在中国加工而已,中国拿到的只是很少的加工费,真正的高额利润被有关名牌公司拿走了。此外,美国市场上的产品也是多元化的。
  三是美国市场是一个法规健全、规范有序的市场。美国管理市场和进出口的各种法律法规多如牛毛,一切都需按部就班、依法行事。所以中国企业在对美贸易中要随时准备向知名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咨询。有时候,尽管有关律师事务所收费较高,但通过咨询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实际上也就节省了其他方面的费用。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寻求专家的咨询是值得的。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美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遍地皆是,有关广告也是满天飞。一位官司在身的美国小企业老板透露,他公司的利润中有三分之一都交给了律师。美国中国商会信息中心的温跃宽先生表示,中国企业进入美国后,只要了解和掌握美国有关商业法律,经常咨询美国的律师、会计师,就能如鱼得水游刃于美国的商海之中。  
  四是美国市场对产品质量要求高,季节性强,价格竞争激烈。由于美国市场竞争激烈以及美国对产品质量的严格管理,因此对进入美国市场产品的质量要求非常高。  
  顾客在商店购物如对所购物品不满意,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商店自由退换。也许正是这种退换制度,再加上美国消费品市场上的激烈竞争,才迫使商家特别重视产品质量,同时也有效地防止了假货。作为移民大国,美国各个民族都有自己不同的传统节日,这些传统节日实际上也就形成了为数众多的消费市场,美国商家往往是想方设法利用这些传统节日来促销。美国市场对各种商品的需求均有较强的季节性,通常分春季(1至5月)、夏季(7至9月)和节日季(11至12月)。每个季节都有商品换季的销售高潮,如感恩节(11月底)开始便是美国人节日购物的季节,而圣诞节则是美国商品全年销售旺季。美国进口商的进口订货也是根据其国内销售季节来组织货源,因此供应商如错过销售季节或不能按时交货,则意味着该企业在这一年度中将退出美国市场,甚至会长时间被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此外,美国消费品市场激烈的竞争使价格处于较低水平。同英国相比,美国的物价水平比英国要低30%左右,在英国花一英镑买到的商品在美国只需花一美元(一英镑兑换一点五美元)。所以,中国消费品只有以物美价廉的优势才能打入美国市场。  
  美国严格的进口管理  
  美国市场虽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为开放的市场之一,但是美国政府对进出口贸易实行严格管理,并且为此制定了一整套法规和体制。美国进口法规和产品技术标准的严谨堪称世界第一,因此了解美国市场准入规则有助于中国企业和产品进一步打开美国市场。  
  为保护本国生产商的利益,美国建立并实施了一整套严格的进口管理体制,具体的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大方面:  
  一、关税保护 自1989年以来,美国实行国际上统一的税目,其中约17%为免税税目,其余多数征从价税,少数征从量税或混合税。从量税主要适用于农产品,混合税适用于工业品。总的看来,美国的关税税率分为三种:首先是普通税率,即最惠国税率,多数国家享受此种税率;其次是特别税,这种税适用于享受美国普惠制优惠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以及与美国签有自由贸易协定或安排的国家或地区;第三种是针对与美国没有最惠国待遇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关税,这些国家或地区包括古巴、蒙古、柬埔寨、越南、老挝等。上述这三种税的征收差异非常大,例如出口到美国的玩具,最惠国待遇关税为12%,非最惠国待遇关税则高达70%,而来自享受普惠制国家以及美国以色列自由贸易区和其他双边协定安排国家和地区的同类产品可享受免税待遇。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美国出口就可以正常享受最惠国待遇关税。不过,美国方面对中国某些产品的进口还设立了一些特别条款,以阻止中国某些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二、关税配额 针对部分农产品,主要是为了控制进口数量和保护国内生产商的利益,外国生产商对美国出口的相关农产品在一定数量内可以享受免税或低关税,但对超出配额数量的进口产品则要征收高关税。关税配额适用的产品主要有:不含糖、不含甜味剂的1%―6%脂肪牛奶及奶油;密封容器盛装的油、金枪鱼;包括高粱在内的金雀花类植物;部分橄榄。美国农业部长每年都要对关税配额水平进行调整并对外公布。  
  三、绝对配额 美国对一些较敏感行业的产品实行绝对配额管理,即每年都要规定允许进口的数量,不得超量。主要适用于一些农产品和来自一些国家的纺织品。长期以来,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纺织品就实行配额制度,即使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这种配额制度也只是在今后数年内才会逐步消失。  
  四、自动限量协议 美国利用其实力地位,与其贸易伙伴谈判,要求贸易伙伴自动限制其某类商品对美国的出口,并与美国签署协议,从而达到限制进口,保护国内生产商利益的目的。  
  五、进口许可证及准许证 美国对以下产品实行进口许可证及准许证制度:奶酪、牛奶、黄油、奶油、活畜、家禽、鸡蛋、哺乳动物及其制品、生物制品、武器、弹药、天然气、鱼、野生动物、植物及植物制品、放射性物质及核设备等。  
  六、有秩序销售协议 美国1974年制定的贸易法第406款规定,如果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来自某一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的大量进口对美国市场造成扰乱,总统就有权采取补救措施,即以贸易报复相威胁,迫使出口国与美国签订所谓有秩序销售协议,控制其出口数量。  
  七、反补贴和反倾销 美国利用对进口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并征收反补贴税的方法来避免不公平竞争对其国内市场造成的损害。反补贴在一次案件审理中被判为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也不适用于中国,原因是在非市场经济国家难以测算出是否补贴和补贴的幅度。迄今为止,美国共对中国发起了几十起反倾销调查,中国除少数胜诉外,多数产品均被征高额反倾销税,致使该产品不得不退出美国市场。  
  八、行政命令 在有些情况下,美国总统根据其贸易法的授权,有权发布行政命令,对来自某国的某种产品实施禁令。如美国前总统克林顿1994年就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宣布禁止进口来自中国的民用枪支弹药。  
  九、技术性强制管理措施 美国对进口产品在安全、卫生等方面有严格的进口检验及认证制度,所有进口产品都必须满足其规定的标准。虽然当今整个国际贸易呈现出了贸易自由化的趋势,但在逐步取消以往的配额、许可证、关税等贸易壁垒的同时,国际贸易中技术壁垒更加突出了。从概念上讲,技术壁垒主要指发达国家凭借其自身的技术及经济优势,通过制定苛刻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和技术认证制度来限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出口到美国。  
  技术壁垒目前正越来越多地成为发达国家限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重要手段。一些长期从事对美国出口的贸易人士反映,凡是要进入美国市场的产品,都要经历过五关斩六将的各种质量检验。如食品和药品就要通过食品和医药管理局(FDA)的检验认证,并要完全符合《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这部法律是美国关于食品和药品的基本法,经过无数次修改后,该法已成为世界上同类法中最全面的一部法律,要求非常严格。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则管理进口和使用无线电频率装置,包括传真机、电子装置、无线电接收和传输设备、无线电遥控玩具、电话、个人计算机以及其他可能伤害人身安全的产品。这些产品如想出口到美国,必须通过由美国政府授权的实验室根据联邦通讯委员会技术标准来进行的检测和批准。进口商和海关代理人要申报每个无线电频率装置符合联邦通讯委员会标准,即联邦通讯委员会许可证。  
  此外,进口产品还要过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这一关,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收集产品的安全数据,只有获得安全标志的产品才准许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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