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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高强螺栓扩孔限制的疑问 [打印本页]

作者: air625    时间: 2005-4-19 22:43     标题: 关于高强螺栓扩孔限制的疑问

1. 根据《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第3.2.4条,连接板“扩钻后的孔径不得大于原设计孔径2.0mm”,而根据第3.4.7条,高强螺栓连接副“修整后孔的最大直径应小于1.2倍螺栓直径”,这两条似乎有些矛盾,我的理解是:在制作的时候,连接板如果需要扩孔,则扩孔限制为2mm;在连接板安装到构件上之后,如果孔位对不上,需要扩孔,则整个连接副的孔(包括连接板,被连接的钢构件)可以扩至1.2倍的螺栓直径,不知道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
2.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大六角高强螺栓和扭剪型高强螺栓在用途上,有什么不同,就是在什么情况下用大六角,什么情况下用扭剪型?
谢谢!
作者: 韭菜    时间: 2007-11-13 23:05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已经有征求意见稿件!今年年底颁布!其中就是有关于高强螺栓的孔径问题!
作者: 韭菜    时间: 2007-11-18 19:14

我专门咨询了规范的主编--建研院的侯总!新规程里面就有关于端板和法兰盘有专门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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