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九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建设交通类各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二○○九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建设交通类各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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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申报人员应符合国家关于《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有关条件,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即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非本专业大学本科(含成人教育本科)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七年以上的在职工程技术人员,可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当年度已到达退休年龄者,一律不接受申报。
(二)职称外语与计算机。按照本市有关文件规定,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A级考试并成绩合格;应按照以下要求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956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出生的须通过2个模块的考试并成绩合格;1960年1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出生的须通过3个模块的考试并成绩合格;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须通过4个模块的考试并成绩合格。
(三)论文要求。应报送在工程师任职期间撰写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两篇,其中一篇需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独立发表(2008年7月1日以前发表的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身份),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学位论文不作为职称评审报送论文。主送论文须为申报人独立撰写并注明。申报人员应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等不作为申报依据。凡在材料申报截止日无法提供正式出版刊物的,材料受理点将不予申报受理。
(四)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需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培训和考核。
(五)破格条件。少数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经考核,可择优破格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不具备规定学历,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或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连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十二年以上的;不具备规定资历,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的,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1、工程师任职期间,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刊物(有书刊号)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工程技术专业论文(其中一篇须为独立发表),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2、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具备以下经历和业绩之一:
(1)获得国家级(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下同)三等奖以上一项的主要贡献者;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一项或三等奖二项的主要贡献者;
(2)在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和重点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且在本专业学科范围内有一定知名度。
(六)其他事项。
1、评聘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得少于一年。
2、已评聘其它相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转到建设交通类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已评聘工程系列其他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转到建设交通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且符合评审条件,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3、为促进职称评审与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的接轨,凡申报目前已开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一般应通过执业(职业)资格考试。
4、毕业后在非公经济单位工作,该单位至今尚未开展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学历和资历条件达到评审要求的,可直接申报。
5、外省市在沪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申报条件且取得《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的,可以申报。
6、境外回国人员,所需学历和资历条件达到评审要求,回国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也可直接申报。
7、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中级资格评聘不满6年、转系列申报高一级资格或3年内曾经参加评审的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必须进行专业和论文的面试答辩。
8、对于上一年度评审未能通过的,第二年继续要求申报的人员,必须在申报当年取得以下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之一,否则不予以受理:
(1)取得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
(2)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或产学研项目,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A级认定的项目,须提交立项及项目完成及相关材料;
(3)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专著。
9、任职资历截止日期为当年的12月31日。
学历、资历条件均不具备的,不得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四、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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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审费用
每位评审对象收取评审费850元(含答辩、制证等),评审费在报送材料时交付。
本通知内容在21世纪人才网(
http://www.21cnhr.gov.cn)上可供下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等表格可从网上下载。
下载地址:1、
http://218.242.131.184/renshi/zc/download.jsp
2、
http://www.spta.gov.cn/detail_do ... 501&viewID=3268
附件 :1、建设交通类高评委专业划分
2、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综合报告
3、制证信息表
4、承诺书
5、报送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
6、上海市工程系列建设交通类各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对象名册。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ОО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