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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 经济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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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档案能自己带走吗?
活到老学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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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3-5-22 23:41
我因故被迫辞职,有可能到外省去谋职。现单位同意辞职,但档案不交给我,说是等我找到新单位后发调档函,但我担心那时会出什么意外,或到时周折较多,坚持自己带档案。搞人事的说,国家规定个人不能持档案,请问有这么规定吗?
羊三皮
(羊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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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03-5-22 23:44
怕的话,可以先转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先保管1年再说。找到单位后直接从交流中心调档。
湖南建设投资集团
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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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03-6-13 09:59
我国的档案是不准个人持有和察看的。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人才中心接收,是脱离单位的最彻底的办法。
xiaofeng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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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03-8-25 20:34
自己的档案自己是看不到的,更不用说拿走了.
f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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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03-9-2 16:21
请问啥叫调档函啊 我只知道商调函,它由哪个部门发啊,
请具体点啊 谢谢
yang000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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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03-11-20 17:54
1. 我国的档案管理有关条文中明确规定了档案由各个单位人事部门和人才中心(人才市场)保存和管理,个人无权查看和保管自己的档案。
2.
我国人事调动的正常过程
:首先要由接受单位人事部门发调档函给原单位,原单位收到以后把档案邮寄给接受单位,接受单位在查看档案后(主要看个人履历,有无奖励惩罚,判刑等情况)如果同意调入,就向原单位发调令(有了这个东西才可以办相关的人事转移手续)调人了。请大家分清调令和调档函的区别:)
3.对于辞职的情况,如果单位允许你辞职(或有条件辞职即支付一定违约金),那么它就没有权利拒绝你把档案转到人才中心的申请。当然,这个申请是要你自己来填的,你原单位没有义务为你做这个工作。
4.以上所说是一般情况,如果有合同条款或其他约束(军人、外籍人士、服刑犯人等)应令当别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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