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弹性分析与构件塑性设计的不协调性】
我们现行规范采用的设计方法是基于概率理论的极限状态设计法。以钢筋砼结构为例,其主要设计过程是:进行结构线弹性状态的内力和位移分析,并采用得到的内力进行构件极限状态(塑性状态)的配筋设计。这里就出现了一个明显的不协调之处:结构分析用的是线弹性状态,而到了构件设计则对应是塑性状态。实际上,
结构在极限状态塑性内力重分布后的内力与设计采用的线弹性分析得到的内力一般情况下是不一样的。
以单层单跨框架结构为例,在水平荷载作用下,在线弹性阶段,结构梁、柱构件的弯矩分布是斜直线;而当外荷载逐渐增大,结构构件逐步进入塑性后,会发生内力重分布的现象,梁端部逐渐进入塑性铰,此时柱脚弯矩最大;当进一步增大荷载后,柱脚也形成塑性铰,结构进入倒塌临界状态。由此我们可知,在结构进入塑性状态后,随外荷载的变化,结构构件内力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这与线弹性阶段的内力分布有较大区别(见下图)。总之,结构弹性分析与构件塑性设计这种搭配方法实际上是存在问题的、不协调的方法。<br /><br />
我想,之所以采用结构线弹性的计算结果,是因为这种方法可以得到唯一的内力变形结果。但是,在塑性发展阶段,外荷载和内力将不再呈线性关系,计算结果与荷载加载路径等很多因素有关,且计算结果不唯一,这就会给设计带来很大麻烦,现阶段还不可行。
【由上述不协调性设计得到的结构能保证安全性吗?】
个人比较感兴趣的问题是,按这种设计方法得到的实际工程很少出现事故,似乎又证明了它的合理性与安全性。以前总认为这是设计阶段的安全储备(例如荷载分项系数、材料分项系数等),但现在总感觉这还不是一个完美合理的解释。
此外,以前在论坛上看到有人用塑性力学的下限定理来解释这种不协调性带来的冲突。但个人总感觉塑性力学的方法主要适用于材料层次,还不能适用于构件和结构层次。比如说,结构构件复杂的边界条件,平截面假定等,通过塑性力学的微元体方程组还是很难解决的(类比弹性力学的情况也能看出)。
我后来又想到结构进入塑型状态后能够储备一定的塑性变形能(取决于材料和结构的延性),是否是一种合理的解释?结构进入塑性阶段后,内力不再具有直观的意义了,此时主要通过塑性变形能来体现。设计合理的结构能够充分实现内力重分布,使其在塑性阶段的延性耗能能力大大增加。这也是我们观测地震震害或者拆房子时,为何有的结构只拆一根柱子就会导致连续倒塌,而有些结构虽然大量构件已破坏却依然耸立。
另外,我联想到了无梁楼盖,这种结构形式没有梁,板直接传力给柱。这几年发生了很多地库的坍塌事故,可能与
无梁楼盖属于一种对塑性内力重分布比较敏感的结构类型,一旦板进入塑性状态,内力迅速向柱顶节点传递,导致冲切破坏等破坏形式;而这个塑性内力重分布的过程用现行设计软件的弹性板单元模型是无法模拟的。